根据学校下发的《关于做好2018-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测评、奖学金和学生学习进步奖评比工作的通知》,我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,参照《景德镇陶瓷大学学生奖励规定》,遵循公平、公开、公正、透明的原则,在15、16、17、18级各班开展综合素质测评、奖学金评定。
信息学院15、16、17、18级共计888人参与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,其中获得一等奖学金26人,二等奖学金53人,三等奖学金106人,共计185人;学习进步奖9人。
现将具体情况进行公示,如有异议,请于4月8日下午5点前报于B3-304余姗姗老师处(13979852399)。